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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优质服务承诺

2016-08-24 16:36:36

 

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,方便群众诉讼,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四项承诺:

一、热情服务承诺。做到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真诚的服务态度做好当事人接待工作,坚持做到热心接待、耐心倾听、细心审核,笑脸相对、真诚问候、尊称相称,让当事人真切地感受到公正司法,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。

二、文明服务承诺。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、高效、周到的服务。工作中把人民群众的呼声,人民群众的利益,人民群众的满意,人民群众的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。

三、效率服务承诺。对于起诉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,做到当场立案,对于案情疑难复杂案件,及时报告审查,做到7日内立案。构建诉讼服务中心,推行首问负责制、特案特办等制度;对老、弱、病、残开通立案绿色通道方便他们诉讼,充分保证他们诉讼权利的实现。

四、便民服务承诺。对关系社会民生的案件,以法官进社区的活动主动上门服务;对行动不便、居住偏远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,就地审查立案。开通网上预约立案功能,便民利民、节约诉讼成本。

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